補助對象:領有榮譽國民證之退除役官兵或輔導期限內之第二類退除役官兵
申請時間:113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 月 15 日止(郵戳為憑)。 
申請方式:請自輔導會全球資訊網下載申請表(https://www.vac.gov.tw/cp-1797-3239-1.html) ㇐律以掛號寄輔導會就學就業處(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)申請。

相關問題,請參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全球資訊網/主要服務/就學服務(https://www.vac.gov.tw/np-1918-1.html),或上班時間電洽 02-2757-1662。胡小姐。